盧森堡的稅收制度也相當靈活,這些都為投資者在歐洲投資提供了極大的便利。那么,注冊盧森堡公司有哪些稅務要求呢?
盧森堡的主要稅收
1、公司所得稅
對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征收企業所得稅。但是,非居民公司的納稅義務較少。這意味著只有盧森堡產生的收入需要納稅。一般來說,如果應稅收入超過175,000歐元,則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如果應稅收入超過200,000歐元,則按17%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您還可以進一步期望對您的企業所得稅征收額外7%的費用,作為對就業基金的貢獻。所有公司的稅務申報應連同其年度財務報表一起提交給盧森堡稅務局。同樣重要的是要注意,為結構發展和經濟改善做出貢獻的企業可以從利潤的一部分免稅中受益。
2、增值稅
對于所有有限責任公司,您只需根據以下條件繳納 17% 的增值稅:
① 如果您的年營業額(不含稅)低于 112,000 歐元(135,000 美元),則需提交年度申報
② 如果您的年營業額(不含稅)在 112,000 歐元至 620,000 歐元之間,則按季度提交
③ 如果您的年營業額(不含稅)超過 620,000 歐元(750,000 美元),則按月申報。
3、營業稅
公共營業稅僅對商業公司的利潤征收,旨在幫助盧森堡市政府為提供商業設施所產生的費用提供資金。一般而言,只有取得營業利潤的獨資經營者和合伙企業以及所有資本公司都需要繳納稅款。法律規定,征收3%的基本稅率,可以乘以公共稅率來確定應付金額。
注冊盧森堡公司需要的資料
1、擬注冊的盧森堡公司名稱
2、盧森堡公司的具體經營范圍
3、盧森堡公司的個人董事、股東的銀行推薦信(推薦信應指明該銀行熟知該客戶,并從未與之產生任何問題),以英文為準
4、盧森堡公司的個人董事、股東護照原件、、股東地址證明原件(最近三個月的信用卡對賬單、水費單、電費單等任一個即可)
5、設立盧森堡公司的英文商業計劃書。
盧森堡公司審計要求
盧森堡的財政年度從同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般來說,在連續2個財政年度后達到或超過以下3項標準中的2項的有限責任公司在法律上必須由經批準的法定審計師進行監督。這些標準包括:
1、資產負債表總額為440萬歐元
2、凈營業額880萬歐元
3、50名全職員工
擁有超過60名股東的私人有限公司也受法律授權由內部審計師進行強制監督。對于所有公共有限公司,監督是強制性的,可以由內部審計師進行。
這些年度財務報表必須在日歷年結束后的6個月內獲得批準。獲得批準后,應在1個月內將其提交給貿易和公司登記處。
如果在盧森堡經營一些特定行業,注冊公司后還需要申請相應的金融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