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成立之后,每年的年審和審計是維持公司合法合規的重要工作。年審工作是商業登記證延期、周年申報表申報、法定秘書及其注冊地址延期等,而審計則是對公司財務賬目的核實與核準。本文主要為大家介紹香港公司做賬審計的法規要求、審計報告的使用場景及未合規審計的后果,希望引起公司運營者對做賬審計工作的重視。
香港公司審計也稱作香港公司核數,在審計人員方面,香港公司與內地公司有所差別,按照香港《公司條例》的要求,在香港注冊的有限公司每年的財務報表需委托給香港持牌會計師進行核數工作,并簽署法定審計報告,以便公司各股東及香港稅務局了解公司財政狀況。
哪些公司需要做賬審計
在香港,有經營的公司就必須做賬、審計才能報稅,如您的香港公司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將會被視為有經營狀態:
1、銀行帳戶已經留下經營記錄;
2、政府海關、物流公司已經留下進出口記錄;
3、容許或授權在香港使用專利,商標設計等資料;
4、容許或授權在香港使用動產收取租金,租賃費等款項;
5、其它得自或產生于香港的利潤;
6、在香港已經聘請雇員;
7、與客商發生購銷關系;
8、委托在香港代辦業務。
當前處于無經營狀態且未在香港開設銀行賬戶的公司,可進行稅務零申報,不需出具當期審計報告,但之后公司開始運營恢復正常報稅時,需要補齊之前未做的審計報告。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香港已經落實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CRS),未按要求進行審計報稅、漏報、少報稅的行為將更容易被監管到,一經查出會面臨嚴厲處罰。
香港公司何時做審計
首先了解一下利得稅申報的時間:首次報稅——新成立的香港公司一般是在注冊日往后的第18個月收到第一份利得稅申報表,公司需要在稅表發出之日起的3個月內完成賬務整理、確定公司財務年結日、完成做賬和審計、并填寫報稅表申報納稅等一系列工作;非首次報稅——香港稅務局會在年結日后某個時間或者每年四月第一個工作日發出利得稅申報表,公司需要在1個月內完成報稅工作。
通常香港公司會把財務年結日定在3月31日,因為稅務代表可申請延期申報至同年的11月15日,同時方便公司申報香港政府的各類表格;有內地子公司合并財報需求的,常把年結日定在12月31日,這種情況同樣可以申請延期申報至次年的8月15日。
審計報告是公司正常運營所需
香港公司的審計報告是公司正常運營所需的文件,其用途涉及以下多個方面:
1、稅務申報:向稅務局提交,用于佐證該公司提交稅務申報信息的準確和真實,并向相關部門證明該香港公司經營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2、商業合作:在國際招投標、融資、上市、并購活動中,對于合作方的資信審查要求嚴格,通常需要提供合作公司的審計報告;
3、銀行賬戶的設立與年審:在部分國際銀行開戶時會要求提供公司的審計報告,另外隨著CRS協議的實施,及國際反避稅反洗錢環境的形成,銀行紛紛加強了對客戶合法經營情況的調查;
4、公司轉股:香港公司發生股權變更或者直接轉讓時候,新股東需要該公司已完成每一年度的審計報告并提供最新年度的審計報告,對于該公司目前的營業情況、虧盈情況有參考的依據;
5、公司注銷:對于已經營業滿1年以上,開有銀行賬戶,且有盈利的香港公司,在注銷時必須提交最新年度的審計報告,以保證該公司的利益分配公正公平,防止參與投資的股東利益受到損害。
6、股東大會使用:香港公司審計報告是反映該公司財務狀況的權威性文件,也是向參股股東說明該公司運營情況、收支狀況、利潤分配情況的主要材料。根據香港公司管理條例,香港公司也必須于每年的股東大會上,向該公司所有股東發放符合要求的審計報告。
有經營的香港公司未做審計的后果
1、罰款和處罰:沒做審計的香港公司的罰款金額將按時間累計,隨著時間的推移,對那些沒做審計的罰款也會越積越多,最終的處罰將是被告上法庭和限制進出香港。
2、公司銀行賬戶被關閉:一旦銀行發現某家香港公司沒按要求做審計,銀行賬戶可能被凍結,在CRS實行后,銀行對公司的審查會更嚴格。
3、 影響公司和董事信譽:因未做審計而受處罰,勢必會引起合作客戶的擔心,董事本人信用也會受到很大的不利影響。
香港公司每年的做賬審計工作既是法規條例層面上的要求,也是保證公司正常運營所需,公司運營者應當加以重視并按時完成審計。下一期的文章將會對做賬審計流程、所需材料和報告內容做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