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免商業登記費
需要注冊香港公司的企業需注意,若在3月31后遞交注冊登記申請將需要多支付2000元的商業登記證費。根據《2022年收入 (減少商業登記費及分行登記費) 令》(2022年第26號法律公告)(以下簡稱“命令”),由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寬免商業登記費一年。
寬免商業登記費的執行細則如下:
減少商業登記費
(1)凡商業登記證注明的生效日期,是在寬免期內,須就該證而繳付的商業登記費,予以減少,減幅為$2,000。
(2)凡成立法團遞呈于寬免期內提出,須就該項遞呈而根據《第310章 》第5A(1)(a)條繳付的商業登記費,予以減少,減幅為$2,000
減少分行登記費
凡分行登記證注明的生效日期,是在寬免期內,須就該證而繳付的分行登記費,予以減少,減幅為$73。
如商業登記證或分行登記證注明的生效日期,是在自2022年4月1日起計的12個月期間(寬免期)內,須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第310章》)就該證而繳付的費用,在本命令之下獲減少。
如于寬免期內提出《第310章》所指的成立法團遞呈,并因而須根據《第310章 》第5A(1)(a)條繳付費用,該費用亦獲減少。
調低商業登記征費率
根據《2022年商業登記條例( 修訂附表 2)令》,自2022年6月17日起,調低用于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基金)的商業登記征費的征費率,由每年250元減至每年150元。
收費基準
商業登記證分一年有效期及三年有效期兩種,除本地公司首張登記證外,應繳金額以登記證的開始生效日厘訂。對于非本地公司新開業務,其首張登記證的開始生效日期是有關業務的開業日期,不是申請商業登記或分行登記日期。
本地公司的首張商業登記證的應繳金額是以其向公司注冊處交付相關的成立法團遞呈日期厘訂,而該登記證的開始生效日期是它的注冊日期。至于其后發出的續證,應繳金額則以登記證的開始生效日厘訂。
商業登記費及征費收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