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T定義
Goods and Services Tax,澳洲的商品及服務稅,當在澳洲銷售貨物,提供服務或相關銷售活動的時候,才需要繳納GST,GST一般是銷售額的部分。
賣家在經營過程中,從買家那里收取GST,按要求提交商業活動申報表(BAS)做定期申報,并將從買家那里收取來的GST支付給澳大利亞稅務局ATO。
而賣家在之前的采購環節中支付給供應商那邊的GST,可以在做完定期GST申報后,從ATO中申請退還。當然是要在收取買家的GST要小于支付給供應商的GST時,才可以退還差價。
澳大利亞GST的注冊義務
1、在銷售環節
澳洲銷售總額,在12個月內達到了7.5萬澳元或以上,必須注冊GST。
在澳洲通過Amazon、ebay 等平臺進行銷售的,無需注冊 GST,因為平臺會完成代扣代繳的義務,其他平臺若沒有執行代扣代繳義務,則賣家需要自行申報和繳納GST。
如果直接從個人或者公司的網站上出售產品給澳洲客戶(如獨立站等非平臺銷售的賣家),12 個月內收入超過$75000 澳幣時,需要向澳大利亞稅務局(ATO)注冊 GST 稅號,(若您是通過銷售平臺運營商銷售產品,此時的銷售額不計入這個 7.5 萬澳元作為注冊GST的判斷基數)。
在該系統中,銷售時收取 GST,然后在 GST 報稅中向 ATO 繳納 GST 稅款。
2、在進口環節
進口商或者個人,須對超過1000澳元的商品在入境時繳納進口GST、關稅或其他費用。
也就是說,進口商品價值不高于1000澳元的實物商品(煙草或含酒精飲料除外),包括服裝、電子產品和化妝品等無需繳稅。1000澳元的標準,是按單個包裹總價為標準,若單個包裹總價值高于1000澳元,在入境報關時,就需要繳納進口消費稅稅款。
標準GST和簡易GST
澳大利亞的GST,分為標準GST和簡易GST,兩者的區別有
1、簡化的GST注冊,- ARN
不需要ABN - 澳大利亞企業號;
不能申請GST抵免(包括應稅進口抵免)。
如果您是非澳洲企業,最簡單的方法是,注冊簡化版的GST系統。這是一個安全易操作的在線平臺,可以通過ATO的網站訪問。此類方法沒有澳洲商業號碼,也不能申請 GST 抵免。
2、注冊簡易GST(ARN)的材料:
公司、法人ID及地址,法人郵箱;
營業執照,商業網站及公司地址,實際經營地址;
營業執照及法人ID,需要做公證文件。
注冊ABN號的好處
注冊標準GST,首先需要注冊澳大利亞公司,并拿到ABN。如果賣家想要做簡化GST注冊,確實不是強制需要申請ABN ,但如果需要清關進口高價值商品(超過1000澳元),申請GST抵免的話,必須要申請ABN號。除此之外,注冊ABN號也會帶來一些方便:
1、讓其他企業容易確認你的詳細數據;
2、避免支付給你的款有被預扣的風險;
3、便于標準GST注冊,以及其他商業稅務登記;
但,申請了ABN之后,若公司有任何的變更,都需要在28天之內通知ABR。不再經營的話,需要取消ABN登記。
若未按照稅法規定履行納稅義務,應該注冊GST時未注冊、注冊后不申報或者晚申報、晚支付GST。澳大利亞將會使用法定公式或“罰款單位”的倍數來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