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香港《2023年印花稅條例草案》刊憲,目的是實施2022年《施政報告》中宣布的一項招攬人才措施,即根據指定輸入人才計劃來港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其后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且符合一定資格,便可申請退還在港購置住宅物業的部分印花稅。
退稅額度計算
先和大家普及一下在香港購置住宅物業的納稅要求:與內地有所不同,在港購置住宅物業沒有諸如契稅、增值稅等稅種,僅涉及一項印花稅。
在香港,與置業有關的印花稅分為兩類,一是從價印花稅、二是買家印花稅,常規稅率均為15%,若您還未取得香港永久居住權,那么置業需要全額繳納兩類印花稅,加一起總稅率為30%;若您已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那么僅須繳納15%的從價印花稅,同時若為首次在港置業,還可按照首套置業優惠稅率(最高4.25%)繳納從價印花稅。
待本次《條例草案》正式實施,屆時非香港永居成為香港永居可申請退還在置業期間因身份不同而多繳納的印花稅,使其整體印花稅負擔與首次置業的香港永居看齊。以房價1200萬的住宅物業為例,非香港永居須繳納共360萬元的稅款(15%從價印花稅+15%買家印花稅),而首次置業的香港永居購買該住宅僅須繳納45萬元的稅款(執行3.75%的從價印花稅優惠稅率),則成為香港永居可申請退還多繳納的315萬元稅款。
退稅前提條件
在《2023年印花稅條例草案》中提到,非香港永居成為香港永居后申請退還印花稅還必須滿足以下前提條件:
1、在港購置住宅物業的時間為2022年10月19日或之后;
2、住宅物業在申請人購買時,必須是唯一持有的住宅物業,更換物業除外;
3、在申請退稅當日,申請者仍然持有該住宅物業。
本次《條例草案》將于2023年4月19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香港稅務局會在新法例獲通過并刊憲后開始接受退稅申請。
結語
香港為吸引世界各地的人才赴港、留港,先后推出了專才計劃、優才計劃和最新的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本次《條例草案》的修訂也是希望透過大幅減低外來人才在港置業的成本,吸引他們留港作長遠發展。
如果您對赴港人才計劃和在港置業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