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章程
不管在哪里注冊公司都需要擬定公司章程,什么是公司章程呢?注冊公司章程有什么作用?如果要注冊一家香港公司,沒有章程可以注冊嗎?需要清楚知道的是,沒有公司章程無法開設公司,公司章程是設立公司必須提供的材料,另外公司章程還規定了的經營范圍,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則的書面文件。因此在注冊香港公司前章程是一定要擬好的。
香港公司章程包含哪些內容呢?香港公司章程細則的主要內容是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的內部規則,調整有關成員的權利、董事的權力與義務、紅利分配以及利潤資本化等事項。如果公司股份分為不同種類,也規定于章程細則。香港公司條例未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登記其章程細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某公司未登記其章程細則,將被推定為《公司條例》附件一表A的章程細則模板適用于該公司。
香港公司章程細則可以修改嗎
香港公司章程擬定之后還可以修改嗎?可以的,根據香港公司條例規定,香港公司可通過特別決議修改其章程細則的規定。任何修改均被視同包含于在公司注冊署登記的公司章程細則,需要通過特別決議才能再作修改。但是條例規定,禁止公司作出任何影響不同股份權利的修改或添加。這顯然是為了保護特定種類股份的持有者,因為他們可能不具有足以否決特別決議的表決權。
法院也可能在某些情況下限制公司對其章程細則的修改。例如,法院可責令公司修改其章程細則以防止對小股東的壓迫,公司不能在其后通過特別決議再次修改其章程 細則,撤銷原有按院要求所作的修改。法院還可在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以不符合公司成員的整體利益,宣布公司對章程細則的修改無效。在實踐中,法院將允許公 司對章程細則所作的絕大多數修改,因為它推定,公司管理人員最了解公司的利益。然而,允許公司以不充分理由逐其成員的章程細則條款,可能被法院否定。
香港公司章程大綱與細則的法律效力
香港公司章程大綱與章程細則一經登記,對公司和公司成員均具 約束力。公司各成員,無論是否是章程大綱的簽署者,均受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規定的約束。
1、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在公司和各成員之間構成了合同,產生兩方面的后果,即各成員通過章程細則的規定受到公司的約束,公司本身也受到各成員的約束;
2、各成員在同其它成員的關系方面受到了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規定的約束。因此,如果某成員未能遵守章程大綱或章程細則的規定,其它成員可對該成員起訴,不必要求公司代表其起訴;
3、第三人即使以不同的資格作為成員,也不具有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規定的權利。因此,在章程細則中有關董事酬金的規定,在董事成為公司成員的情況下,不能由該董事執行。此類規定只有在同該董事簽署的合同中有明示或默示規定的情況下,才是可執行的。
注冊香港公司的條件
了解了香港公司章程的作用之后,我們再來看看在香港如何注冊公司,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1位或1位股東以上(國籍不限);
2、所有股東必須年滿18歲擁有合法證件;
3、所有股東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或護照影印件;
4、以企業法人作為股東的,企業法人必須提交營業執照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
5、注冊資本不少于10,000元港幣(認繳制到位資金不限);
6、香港公司注冊地址;
7、香港公司法定秘書;
香港公司注冊完成后,最重要的維護工作就是年審和審計了。香港公司之周年報表每年都需要向有關政府部門遞交,逾期申辦會增加罰款。就算沒有運作,亦要依時辦理周年報表。香港政府不會有任何書信通知你,所以香港公司年審要主動做,別想當然地以為等收到通知再去做。
在香港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須按照公司法例,每年進行一次以法定審計基準呈報財務報表。在香港,只有香港執業會計師,才可進行法定審計,并簽署法定審計報告。
香港公司年審和審計都是必須要做的工作,逾時未提交報表都會收到稅局和公司注冊處的罰款,嚴重的將會收到法律的傳票。盡管很多人注冊香港公司的目的是為了節稅,但是節稅也要按照法規制度走,才能讓企業更長遠得發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