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墨西哥注冊公司需要和墨西哥很多部門打交道,墨西哥負責企業注冊的政府機構根據設立企業方式的差異有所不同。涉及的主要部門有經濟部、稅務局、外交部、全國外商投資委員會、商業財產公共登記處、財政部、國家統計地理及信息局、社保機構、生態委員會及衛生部等。那么在墨西哥設立非營利性代表處、分支機構和子公司分別需要和哪些部門打交道呢?
1、非營利性代表處:外國投資者在墨西哥設立非營利性代表處,需要得到經濟部的許可,并且在稅務局進行登記,從而被納入聯邦稅務登記系統(RFC),獲得稅務登記號。此外,非營利性代表處還需向經濟部下屬的外商投資登記處以及投資所在地的商業財產公共登記處進行登記備案。
2、分支機構:外國投資者在墨西哥設立分支機構,需要得到墨經濟部的批準。通常,經濟部會調查外國公司母公司情況,核查分支機構章程和細則是否符合墨西哥的公共政策。除此之外,外國公司必須在墨設立能夠代表母公司的法律代表處。
設立申請獲批后,分支機構須在經濟部下屬的外商投資登記處進行登記。完成上述程序后,外國公司應將公司章程、細則、經濟部許可,以及一份詳細列明分支機構處所與商業活動的文件呈交投資所在地的商業財產公共登記進行登記備案。
3、子公司:以最常見的股份有限公司為例,在墨西哥設立子公司,通常需要經歷以下程序和步驟:
(1)向墨西哥經濟部提交申請,首先要向墨外交部申請公司名稱。
(2)向全國外商投資委員會提交申請。外國投資者需向工商部外資局以書面形式提出投資申請,然后由外資局轉報全國外商投資委員會審批。
注:1億美元以上投資項目,需經特許。外商申請注冊合資企業,需先將雙方資產負債情況和由墨西哥財產事務所出具的墨方資產證明書遞交外交部有關司審批,批準后送工商部外資局轉報外資委審批。
(3)進行公證登記,有了以上許可文件后,即可去公證處注冊。在公證注冊時須擬定公司章程與細則。公證后的文件相當于營業執照,報工商部批準后即可開展有關業務,包括購買辦公樓、住房等。
(4)向商業財產公共登記處登記,公證后的文件須呈交投資所在地的商業財產公共登記處,進行登記備案。
(5)向稅務當局進行稅務登記,完成上述工作的公司,須在稅務局進行登記,從而被納入聯邦稅務登記系統,獲得稅務登記號。
(6)向外商投資登記處登記。所有外資公司都必須在經濟部下屬的外商投資登記處進行登記備案。
(7)向社保機構登記。為雇員繳納社會保險的公司需要在墨西哥社會保險委員會和墨西哥勞動者全國住房基金委員會進行登記備案。
(8)向商業信息系統和商會登記。所有墨西哥企業都必須在墨經濟部下屬的商業信息系統(SIEM)及相關的商會進行登記。
(9)提供統計信息。所有墨西哥企業都必須向墨國家統計、地理及信息局提交統計信息。
注冊墨西哥公司相比注冊香港公司,新加坡公司和離岸島嶼公司要復雜得多,需要準備的事情有很多,因此在注冊墨西哥公司前一定要和公證員溝通咨詢,避免某個環節出錯,延長公司注冊時間,造成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