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業務性質的規定
注冊香港公司很簡單,經營范圍要求幾乎沒有限制,可以從事不同的產業或不同的行業,但需要保證在合法合規的范圍內。
注冊香港公司時,經營范圍填寫中文控制在30個字符以內含標點,英文控制在60個字符以內含標點。而且香港公司可跨行業經營,在填寫業務性質時可直接寫經營產品名、貿易或生產,或不寫也可以。
但是對于經營范圍登記也有相關的規定:強制要求已經有運營的香港公司,必須添加“業務性質”(即經營范圍),在商業登記證上。即如果顯示“CORP”在商業登記證上,“業務性質”(即經營范圍)應補充添加。
《商業登記條例》規定,就根據同步商業登記申請注冊的法團而言,有關公司須在它開始經營業務后當日起計的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稅務局局長。不遵辦上述任何事項,即屬違法,可處最高5,000元罰款及監禁一年。
香港公司做賬的條件
另外,如已增加業務性質,就要考慮做賬報稅了。需要做賬的八大特征:
1、銀行帳戶已經留下經營記錄;
2、政府海關、物流公司已經留下進出口記錄;
3、與香港客商發生購銷關系;
4、在香港已經聘請雇員;
5、容許或授權在香港使用專利,商標設計等資料;
6、容許或授權在香港使用動產收取租金,租賃費等款項;
7、委托在香港代銷;
8、它得自或產生于香港的利潤。
增加業務性質和做賬報稅,是不同的事項,為了合規經營,兩項都要做的。
香港公司變更經營范圍
如果香港公司在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下要變更營業范圍,可以通過公司股東大會,更換為新的業務性質。更改經營范圍,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確認需要變更的新的香港公司業務性質,不可以帶敏感字眼,如:市政工程,開采,或者是慈善等... ...政府限制字眼;
2、需提供公司最新的商業登記證;
3、簽訂委托辦理業務性質變更的協議;
4、支付相關變更的費用;
5、更改完成的資料:公司商業登記證。
需要注意的是,香港公司變更后,會有變更文件給客戶,銀行賬戶不會自動更改,需要客戶帶公司變更文件給銀行,銀行才會更改。所以香港公司在變更后,需要帶齊先關資料及時去銀行做變更,避免導致賬戶不可使用而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