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于1990年加入世界知識產權WIPO,1995年加入巴黎公約,2000年加入馬德里協定議定書。
在新加坡,申請人必須通過新加坡知識產權局(IPOS)申請才能實現商標注冊并獲得法律保護。新加坡知識產權局屬下的商標注冊處是新加坡商標注冊唯一申請辦理部門。一般來說,新加坡商標申請的周期一般為6-12個月。
新加坡商標注冊所需材料
1.申請人的姓名及地址
2.如擬注冊商標是彩色圖案,請提供6份商標圖案;如擬注冊商標是黑白圖案,則只需提供一份商標圖案
3.提供擬注冊商標的產品或服務列表及注冊類別
4.優先權文件,如有優先權要求
5.商標注冊申請書
6.商標注冊代理委托書
申請新加坡商標個人或公司必須是所有者,并且真正打算在交易過程中使用商標。
如果商標不可接受,審查報告將說明不接受的理由,申請人必須在4個月內作出答復。申請人可通過表格CM5申請延長時間(免費)。如果沒有成功的反對意見,將頒發注冊證書,商標將受到保護10年。
商標注冊所有人如果在IPOS注冊商標,則可以繼續保護其在新加坡的商標,商標每10年更新一次。
但是,必須注意商標的注冊并不意味著它可能不會被撤銷。如果注冊商標后來證明在5年內沒有真正使用,或者在注冊完成后不間斷的5年內沒有使用,并且沒有正當理由不使用,則可以撤銷注冊商標。
這是為了防止“商標巨魔”囤積商標以防止其他合法所有者使用和注冊商標。商標巨魔是注冊商標而無意使用它們的人,然后威脅要起訴試圖使用或注冊這些商標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