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37號文規定,“返程投資”是指境內居民直接或間接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對境內開展的直接投資活動,即通過新設、并購等方式在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或項目,并取得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
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購買或置換境內企業中方股權;
(2)在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3)通過該企業購買或協議控制境內資產;
(4)協議購買境內資產及以該項資產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5)向境內企業增資。
返程投資的產生的是利用外資政策、資本市場發展、稅收制度改革、資本項目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它有著復雜的國內制度背景,其動機是多元的,對于國內經濟發展、金融穩定、社會公正的影響也是多方面的。
返程投資的好處
(1)保護股東身份
除了上市公司等必須披露最終控制人之外,如果普通公司的境內股東在香港或新加坡公司之上,再設立一個離岸公司比如BVI公司、塞舌爾公司、開曼公司等,就起到對股東信息的保護作用,因為這些離岸公司具有高度保密性。
(2)資金境內外流通
隨著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步伐加快,跨境業務的規模也越來越大,很多企業都不得不面對我國外匯管制的問題。按照規定合規的流程做了備案和登記,境內資金匯到境外,境外資金回到境內,都可以順利地實現,沒有任何違規或被處罰的風險。
(3)節省跨境稅負
通過境外的香港公司以及其它離岸公司控股公司注冊好之后,企業運營的利潤分紅,從境內公司匯到境外的母公司,會存在繳納預提稅的問題。中國香港和內地有簽署避免雙重征稅的特別稅收安排,給利用香港公司走向世界的中資企業帶來很大的實惠。在這特別稅收安排之下,國內企業分紅給香港公司,可以享受5%預提稅優惠,遠遠低于其他境外公司。
(4)海外上市融資
最近十多年來,許多中國企業實現了海外上市融資的操作,搭建紅籌架構VIE海外上市,其中很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實現返程投資的備案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