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領事認證
國內的文件要送往國外使用,要具有效力通常都需要辦理領事認證,對于領事認證很多人不了解,到底什么是領事認證呢?
領事認證,又稱"使領館認證",是指由外交、領事機構證明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上最后一個簽字或印章屬實,從而使該文件具有境外使用的法律效力。在貿易過程中,我國企業向國外進口商提供的涉外商業單據和文件,要求經該外國駐華使領館認證,才能辦理貨物進口通關結匯等手續。
領事認證的文件范圍主要包括用于通關結匯的商業單證(如:原產地證、商業發票、報關單、裝箱單、提單、商檢證、保險單等),涉外商貿活動的證明文件(如:出口聲明、代理協議、合同、價格單、品質證明、自由銷售證明、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質量體系證明、資信證明、公證書等),以及各類民事文件(如:出生證、結婚證、親屬證明、學歷證明、駕照、畢業證、民事委托書等)。
什么情況下需辦理領事認證
由于目的地國和出國事由不同,根據各國駐華使領館和文書使用國的要求,辦理領事認證的公證書的種類也各不相同,那么一般哪些情況下需要辦理領事認證呢?
1.出國留學人員
在申請國外的學校、辦理學習簽證時,一般需要辦理學歷證、學位證、成績單、學校課程介紹、學校推薦信等證件材料的公證和領事認證。如申請獎學金,可能還需要提供經公證和領事認證的父母收入證明、國內房產證明等證明材料。
2.出國旅游人員
申辦一些國家旅游簽證時,需要辦理出生公證、親屬關系公證的領事認證。為未成年人申請旅游簽證時,可能需要父母同意未成年人出國的委托書或聲明書公證和領事認證。
3.出國工作人員
根據不同國家對務工人員的文書要求,一般出國務工人員要辦理國際旅行健康檢查證明書、無犯罪記錄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學歷證明、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的公證和領事認證。
4.出國結婚、探親、定居人員
(1)如準備出國結婚,一般需要辦理國內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公證或本人的未婚聲明書公證。
(2)出國探親人員需申辦能證明與國外親屬關系的公證,如是探望配偶,需要申辦結婚證的公證。
(3)出國定居人員一般要申辦出生公證、學歷公證、無犯罪記錄公證等。
領事認證的業務范圍
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領事認證,是對申辦領事認證的文書上駐在國外交部門或者認證機構的印章及簽字予以確認的活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受理符合以下條件的認證申請:
1.轄區范圍內的認證申請。我館受理認證申請的轄區范圍為駐在國全境;
2.駐在國認證機關及人員的印章、簽字在我館進行了備案,符合規定形式;不符合印章、簽字備案要求的文書,不能在我館辦理認證;
3.文書真實合法,沒有明顯違反中國法律或可能損害中國國家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內容;
4.申請認證的文書在兩頁以上的,應裝訂成冊,不易被拆換。應采用火漆加封或加蓋騎縫章或加蓋鋼印等,以保證文書的完整性。
辦理領事認證的流程
1.有關文件在駐在國當地辦妥公證認證;
2.向使領館提出申請:
(1)當事人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向領事館申辦領事認證。
(2)當事人應當按要求逐項填寫公證認證申請表,并在相應位置簽名或捺指印。當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領事官員可代為填寫并要求當事人簽名或捺指印。
3.提交材料:
(1)填寫好的公證認證申請表;
(2)本人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復印件,代理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代理人身份證件、被授權委托書和當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3)申請認證的文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領事官員審核
(1)領事官員經審查,認為申請認證的文書符合要求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四個工作日內出具認證書。
(2)因補充證明材料、向國內請示核實情況、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
(3)用于結婚登記的婚姻狀況公證自公證之日起超過3個月的,當事人需重新辦理公證認證;用于來華收養的婚姻狀況、健康、財產、收入和無犯罪記錄公證書自公證之日起至申請收養登記之日止(不含中國收養中心審理時間),超過6個月的不予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