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國沒有公司或者子公司的中國公司在德國開立離岸銀行賬號比較難,材料必須準備完全:
1.營業執照(中國公司)
2.公司章程 (中國公司)
3.法人代表護照,包括簽字頁,沒有護照,則身份證
4.占股份25%以上的股東的護照,包括簽字頁,沒有護照,則身份證
5.以上文件全部公證后需要到外交部及中國駐德國大使館或者領事館)進行雙認證。
6.公司地址(可以找一家服務公司提供虛擬地址)
7.申請開銀行賬號,等待批準。
在德國開展商業運作,對于中國投資者來說成立有限責任公司GmbH 或者“迷你”有限責任公司 (UG, the "Mini" GmbH) 是最佳選擇。
1.有限責任公司
在德國,有限公司GmbH是最受歡迎的也是最普遍的公司形式之一,股東以出資額為公司承擔有限的責任。
成立GmbH的門檻和流程:
1.一個人就可以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當然這個人也是公司唯一的股東
2.公司的注冊資本至少是2.5萬歐元
3.公司章程可以自己起草,也可以通過律師起草,但必須由公證處公證。公司章程至少要含有公司名稱,公司所在地,公司經營內容,注冊金數額,每個股東所擁有的股份額度。
4.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必須包含“GmbH”這個縮寫。
5.每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至少任命一名總經理),他也可以是這個公司的股東,是唯一有權代表這個公司的人。
6.報請法院審批,一旦批準,有限責任公司誕生。
2.“迷你”有限責任公司(UG)
為了降低成立德國公司的門檻,德國政府于2008年修改了公司法,增加了一種 GmbH 的特別形式,即企業家有限公司,簡稱UG,口語為mini-GmbH。申請UG有限責任公司成本低,手續快捷,適合初期金額較低的投資項目。
成立UG 的門檻和要求:
1. 1歐元即可注冊公司!建議設立公司時注冊資本的金額最低不少于1000歐元。
2. UG公司必須從每年的盈利中提取25%作為資本儲備金,該款項不得挪作他用,只能用于彌補虧損或增資。只有當公司儲備金達到2.5萬歐元時,才免除提取儲備金的強制義務。
3.當公司的資本儲備金達到2.5萬歐元時,建議如果條件具備,最好將UG公司的法律形式申請轉變為GmbH形式。因UG這種法律形式也暗示著公司資金實力不夠,如果用這種公司形式申請經理簽證,成功的機會較小。
4.UG 公司的經理與GmbH 經理一樣,對外全權代表公司,在公司資不抵債時應該及時提出破產申請,否則將承擔個人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