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洲注冊商標,如果是在歐盟成員國注冊商標,可以選擇單一國商標注冊,也可以選擇注冊歐盟商標,如果申請注冊歐盟商標,那么商標可以在27個歐盟成員國受到保護。
歐盟商標申請要求
1.營業執照或有效商業登記證復印件或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2.歐盟商標名字和高清logo圖樣;
3.歐盟商標注冊申請表;
4.根據尼斯分類表確定的服務商品類別;
5.簽章的歐盟商標注冊委托書。
歐盟商標時間
1.注冊歐盟商標官方回執時間:1-3個工作日
2.注冊歐盟商標所需時間:4-7個月 (沒有異議和其他異常情況下)
3.歐盟商標公告期限:3個月
4.歐盟商標連續不使用撤銷時限:5年
5.歐盟商標的續期:每次續期的有效期為10年。續期的申請可以在期滿前12個月內提出,也可在期滿后6個月內提交。
歐盟商標審查流程
1、委托代理
提供注冊商標名字和logo及商標服務類別,進行初步商標檢索和可行性分析
2、確定商標注冊信息材料
提交商標注冊的確認圖樣和名字及商標申請所需其他資料;
3、提交申請商標申請
收到申請后,EUIPO將進行審查,發現存在問題后將通知申請人在2個月內補正。未能在EUIPO所規定的時間內補正的,將全部或部分駁回申請或主張。
4、審查/異議
EUIPO在審查商標注冊申請時沒有主動審查是否存在在先權利,在先權利人可通過公告階段中提出異議,請求宣告無效等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利。自公告日起3個月內,如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EUIPO審查結果不存在問題的,注冊申請將被公開在歐盟商標公報上。該歐盟商標將注冊成功。
任何人認為申請注冊的商標損害其在先權利的,可以在申請公開1個月后的3個月內提出異議,EUIPO將組織雙方程序并將做出最終的決定。不服EUIPO最終決定的,可進行上訴。任何人認為申請注冊的商標不符合商標注冊條件的,可以向EUIPO提出意見,提出意見是免費的,EUIPO將告知申請人,并予以考慮。
5, 注冊公開
如果在規定時間內無人提出異議或意見或,或者異議或意見不成立的,EUIPO將進行注冊、在歐盟商標公報上公開并發給電子注冊證。
歐盟商標注冊后5年內必須投入使用,否則任何人均可對其提出不使用撤銷注冊申請。任何人還可以向EUIPO申請撤銷注冊商標或宣告注冊商標無效。不服EUIPO最終決定的,也可以按照上段步驟進行上訴。歐盟注冊商標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的,應當在EUIPO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