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投資者雖然人在海外,但是國內還有房產,或者需要在國內買賣房產,若這些手續無法親自回國辦理就可委托國內的親友或者機構,而委托他人辦理相關手續就需要出示委托公證,否則無法讓他人代辦。
在澳大利亞,公證是中國駐澳使領館對在澳中國公民的文書進行直接證明。領事認證是中國駐澳使領館對澳大利亞外交貿易部或其辦事處認證過的文書進行證明。
在澳中國公民可以向駐澳使領館申請公證,也可以通過領事認證的方式辦理文書,通常有兩種選擇:
1.直接按照領區劃分,到駐澳大利亞大使館或相關的總領事館申請公證;
2.在澳大利亞當地公證員處辦理公證,然后在澳大利亞外交貿易部駐各地辦事處申請認證,最后按照領區再向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館或相關總領事館申請領事認證。但澳大利亞主管部門(如政府機關、學校等)為中國公民出具的證明如需到中國使用,則只能通過領事認證程序辦理。大使館和總領事館不對澳大利亞有關方面出具的證明直接進行公證。
澳大利亞公民(含澳籍華人)在華使用的文書,只能通過領事認證程序辦理。認證是由中國駐澳使領館對澳大利亞外交貿易部或其辦事處認證過的文書進行證明。在送外交貿易部及其辦事處認證前,通常需先向當地公證員處申請公證。
公證書辦理完后受托人持公證書、產權證原件、土地證原件、產權共有人身份證復印件、產權共有人結婚證復印件,受托人自己身份證原件,在委托期限內可以在房屋所屬產權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對于澳洲公民辦理任何國際公證,以及在澳洲的中國公民需要辦理以上事項之外的其他國際公證,且該公證文件需要在中國使用的,則必須走領事認證程序,流程如下:
1.有關當事人應先向澳洲本地國際公證律師辦理公證;
2.持以上公證件向澳大利亞外交貿易部駐當地辦事處申請認證;
3.辦妥認證后,再向中國駐澳大利亞使領館辦理認證 (在香港和澳門使用的文書無須辦理該項認證)。
澳洲可辦理的國際公證類型包括:
1.證明當事人簽字屬實類公證,如:《授權委托書》、《聲明書》、《民事訴狀》、《離婚意見書》等;
2.證明原件與復印件相符類公證,如證明某人護照復印件與護照原件一致等;
3.健在類公證,又稱健在證明:證明某人仍健在(在世);
4.指紋類公證:證明印在紙上的確為某人的指紋,主要用于在國內辦理未犯罪公證;
5.永居身份類公證:證明某人確已獲得澳大利亞永居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