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企業投資中國大陸以外的公司,包括港澳臺以及其它國家和地區,新設立企業或并購企業股權,都需要遵照上述法規執行。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需要實行核準管理;企業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資,需要實行備案管理。
境外投資備案基本要求
1.大額指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及以上。中方投資額,是指投資主體直接以及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為項目投入的貨幣、證券、實物、技術、知識產權、股權、債權等資產、權益以及提供融資、擔保的總額。
2.敏感類項目包括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項目、涉及敏感行業的項目不允許境外投資備案。
敏感國家和地區包括:
(1)與我國未建交的國家和地區;
(2)發生戰爭、內亂的國家和地區;
(3)根據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等,需要限制企業對其投資的國家和地區;
4)其他敏感國家和地區。
敏感行業包括:
(1)武器裝備的研制生產維修;
(2)跨境水資源開發利用;
(3)新聞傳媒;
(4)需要限制企業境外投資的行業:房地產2、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
3.境內公司最好成立滿1年以上
(1)審計報告不能出現虧損;
(2)凈資產回報(收益)率=凈利潤/所有者權益,最好高于5%,越高越好;
(3)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最好低于70%,越低越好。
企業投資備案證書備案所需材料
1.境內投資的主體信息;
2.境內投資主體(深圳公司)較近上一年的財務報表;
3.境外子公司章程翻譯件;
4.上一年度審計報告;
5.董事會/執行董事決議;
6.項目盡職調查報告(包括經濟技術、法律、財務、社區、環境等盡職調查結論);
7.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