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孟買港海運能力居世界第18位,是極其重要的港口,貨物在印度進出口,根據印度海運進出口規定要求,需要提供以下的資料:
1、已簽名發票
2、裝箱清單
3、海運提單或提貨單/空運單
4、已填制完畢的GATT申報單
5、進口商或其報關代理人的申報單)
6、批文(需要時提供)
7、信用證/銀行匯票(需要時提供)
8、保險文件
9、進口許可證
10、行業許可證(需要時提供)
11、化驗報告(貨物系化學品時提供)
12、暫準免稅令
13、關稅免除權利證書(DEEC)/退稅減稅權利證書(DEPB)原件
14、目錄、詳細技術規格、相關文獻資料(貨物系機械設備、機械設備零部件或化學品時提供)
15、機械設備零部件單個價格
16、原產地證(適用優惠關稅稅率時提供)
17、無傭金聲明
上述資料清單中,其中一項是需要提供原產地證明的,那么原產地證明如何辦理呢?
首先,不是所有企業都是可以辦理原產地證書的,根據我國法規要求,享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從事"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業務的企業;外商投資企業都具備申辦原產地證的資格。但如果公司沒有進出口權則不能辦理原產地證。
原產地證辦理流程:
1、企業與外商簽訂出口買賣合同;
2、企業取得對外貿易登記表等自營進出口權;
3、出口企業網上辦理原產地證注冊備案;
4、制作各種出口單據;
5、網上申請原產地證,填寫完原產地證詳細信息;
6、審核通過后現場取證或者網上打印原產地證書;
7、將原產地證提供給國外客戶。
出口企業可以在貨物出運前5-7天到向簽證機構申請辦理原產地證,因各種原因企業也可以在貨物出運后3個月內補辦原產地證。
最后提醒大家,原產地證書也是有有效期限的,原產地證書辦理后需要在有效期內使用,如果過了有效期是無效的,需要重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