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利得稅表的主要改動
近日,香港稅務局發出了網上填報利得稅報稅表的通知,通知指出,符合稅務局局長指明的條件的法團及合伙,可以在「稅務易」平臺上以電子方式填報 2015/16 至 2020/21 任何一個課稅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及夾附利得稅報稅表補充表格S1、S2、S3及S4。香港公司報稅是一年一度重要的業務,所以對于香港公司稅務申報的相關事項一定要慎重對待。稅局在2020/21年度利得稅報稅表〔 BIR51及BIR52 〕做出了一些改動,主要的改動有以下幾點:
1、BIR51更新了第3.4.2項涵蓋根據《稅務條例》第14B條或第14P╱14T條從事指明保險人、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合資格船舶出租商或合資格船舶租賃管理商的業務而按特惠稅率課稅的納稅人;
2、BIR51及BIR52分別更新了第3.9項及第2.8項,要求非香港居民人士設于香港的常設機構分別按BIR51及BIR52附注及說明G項第1部第(3)(t)項及第(3)(s)項提供有關資料;
2、BIR51新增了第9.7.7至9.7.10項,表明以合資格船舶出租商(S11)、合資格船舶租賃管理商(S12)、指明保險人(S13)或持牌保險經紀公司(S14)身分經營業務,并已夾附補充表格;及
4、BIR52更新了第12部,容許「有限合伙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根據《有限合伙基金條例》(第 637 章)第2條界定的獲授權代表」或「有限合伙基金的投資經理」簽署報稅表。
香港公司提交報稅表BIR51及BIR52的注意事項
提交2020/21 利得稅報稅表BIR51及BIR52小貼士:
應做的事項:
1、下載補充表格并使用最新版本的Adobe Acrobat Reader以電子方式填寫;
2、同時打印已填妥的補充表格的所有頁面;
3、確定報稅表和補充表格為同一課稅年度;
4、打印填妥的補充表格作簽署并由同一個人簽署報稅表和列印的補充表格;
5、經網上填報利得稅報稅表只可以夾附以XML檔案形式匯出的補充表格S1、S2、S3及S4。如你需提交任何其他補充表格,須以文本形式提交報稅表及所有補充表格;
6、儲存填妥的補充表格以作記錄;
7、如需遞交補充表格,請記得在報稅表第9部分剔選正確的空格;
8、一并提交報稅表及補充表格;
9、在簽署報稅表之前,確認已刪除第13部分(BIR51)內所有不適用的職位名稱或已在第12部分(BIR52)內填上職銜 。
不應做的事項:
1、請勿打印空白補充表格填寫;
2、請勿復印補充表格供其他公司使用;
3、除簽署及簽署日期外,不要在補充表格內書寫;
4、請勿修改提交的XML檔案中任何資料;
5、如需遞交補充表格,請勿將第9部分留空;
6、如果沒有提交補充表格,請不要剔選第9部分的空格;
7、在簽署報稅表之前,確認第13部分(BIR51)內沒有留下多于一個未被刪除的職位名稱。
香港公司報稅需要的資料
1、香港公司的注冊證書、商業登記證;
2、香港公司最近期的周年申報表;
3、香港公司公司章程;
4、香港公司所屬的所有銀行賬戶月結單;
5、香港公司業務產生的業務相關憑證、單據、收據、發票等。
香港公司做賬報稅時間及流程
1、新成立香港公司,首次收到利得稅表時間一般為:成立日后第18個月,收到稅務局發出的稅表后,公司須在3個月內完成審計報稅;(財務年結日可自由選擇)
2、非新成立司報稅:根據本公司財務年結日,按時遞交審計報告及稅表。
有時,由于各種原因,導致香港公司在報稅期內沒有收到香港稅務局發來的利得稅表,這并不意味著香港公司不用做賬報稅。在這種情況下,香港公司應該在報稅期限內,自覺完成報稅工作。
香港稅務局對香港公司報稅工作要求相對嚴格,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稅,如果逾期未能報稅的,不但會帶來罰款,甚至會收到香港法院的傳票。
在3月底稅務局發出了《有關整批延期提交2020/21年度報稅表的安排事宜》稅務代表通函,符合要求條件的可以延期提交稅表,香港稅種雖然不多,但是稅表填寫也是有非常多的細節的,而且會有變動,所以在報稅時最好實時關注稅局的最新政策,避免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