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是東南亞國家,在東南亞經濟中占據非常重要的位置,很多投資為了拓展泰國業務或者東南亞業務而選擇在泰國設立公司,中國企業可以在泰國設立代表處,也可以注冊有限公司,那么兩者之間有什么區別呢?
業務活動的區別
代表處的業務活動限于下列活動:
1、為總公司在泰國采購貨物或服務;
2、檢查和控制總公司在泰國采購或租用制造的貨物的質量和數量;
3、就總公司銷售給代理商或消費者的貨物提供建議;
4、總行新產品或新服務信息的傳播;
5、向總部報告泰國的商業趨勢。
因此,代表處不得經營自己的業務。它只允許為母公司開展業務,不允許從其在泰國境內的活動中獲得收入。對于有限公司而言,可以作為法人主體在泰國開展經營業務,允許獲得收入不受約束。
投資成本的區別
代表處運營的全部資本必須從國外轉移到泰國,總金額至少為300萬泰銖(約70000歐元),其中25%必須在代表處的外國營業執照簽發后付清,50%必須在運營第一年內付清。此后,每年需要支付25%的款項,直到全部款項付清為止。
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金至少為100萬泰銖,每一份股份不得低于5泰銖,首次繳納股金不得少于每股規定價值的25%。(在目前實際操作中DBD規定注冊資金低于500萬泰銖的中小企業不需要實繳)
需要材料的區別
注冊代表處所需的文件清單:
1、公司營業執照信息;
2、公司注冊文件;
3、母公司授權書;
4、被授權董事的護照復印件;
5、泰國代表處代表人的工資證明;
6、泰國代表處代表人的護照復印件以及入境頁復印件;
7、DBD申請文件;
8、代表處地址。
注冊有限公司需要的材料:
1、提供法人護照掃描件
3、提供1-3個泰文公司名稱進行核名;
4、提供房東的地址戶口薄、地圖(如房產是公司的,需要提供注冊時的全套材料)
5、提供股東和董事的護照/身份證掃描件,用藍色筆簽字(外國人提供護照、泰國人提供身份證);
6、DBD申請文件(包括股權分配、經營范圍、注冊資金、到資比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