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到了,年終獎發放在即,根據之前的相關規定,2022年起,年終獎個稅將合并計算,這意味著一大部分人將需要多繳納個稅。12月2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為大家送來了一場“及時雨”,會議決定,延續實施三大個稅政策,以減輕個人所得稅納稅人負擔。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實施三大個稅政策包括:
一是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二是將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匯算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至2023年底。
三是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政策延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一年可減稅1100億元。
年終獎可單獨計稅政策延長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已明確延續到2023年底實施!)
也就是說年終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政策延后2年實施。
打工人暫時不用擔心多交稅啦!
12萬元以下暫免除個稅政策延長
2019年11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負擔,暫定兩年內對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年度補稅金額較低的納稅人,免除匯算清繳義務。會議要求加強相關政策解讀,簡化操作流程,優化辦稅服務,便利納稅人依法納稅。
2021年11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年入不超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匯算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至2023年底。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政策延長
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以下簡稱股權激勵),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第四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的相關條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股權激勵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兩次以上(含兩次)股權激勵的,應合并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一)項規定計算納稅。
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權激勵政策另行明確(已明確政策延長至2022年底實施!)
此次延續了多項針對個人尤其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稅收優惠政策,重在利民,緩解中低收入群體壓力。